关于扫描固定资产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6浏览次数:1547

 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完成各类科研经费、重大专项经费的结题审计以及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等事宜,经研究决定,自201311日起,在办理固定资产的审核手续时,均需进行发票扫描,扫描后的发票文档可随时在“复旦大学资产管理系统”(http://www.urp.fudan.edu.cn)的报账单中查阅。

为了加快报账进度,报账人员在填写报账单,完成确认后,可以在“上传文件”处将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系统。建议图片清晰、小于2M,照片小于700万像素。

此外,凡单价低于1000元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不再需要办理固定资产的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请各有关人员配合。

 

由于系统近期仍在优化配置中,如有问题请通知我们,以便及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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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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