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剧毒钢瓶处置 向公安赠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908

 第13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资产处吴宏翔处长、张义副处长分别带队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和

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感谢公安部门长期以来对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近期物理磷化

氢(剧毒)气体钢瓶退库处置工作中给予的帮助与指导!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云、治管理处处长

沈海燕、政治处主任马德世、黄吉警官,杨浦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队长毛威宙、指导员吴毅弢、敦敏警官出席会

谈。王云副总队长和毛威宙支队长分别代表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与杨浦公安分局接了感谢信和锦旗。

我校物理学系张远波课题组,因开展科研项目工作需要,于2019年4月向林德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请购了一

瓶磷化氢(剧毒)气体,请购过程、后续保管和使用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2020年12月,因相

关科研项目结束以及科研用房规划调整需要,物理学系及张远波课题组提出对该气体钢瓶进行处置。

资产处安全办团队接到申请后,多次通过致电、上门拜访等方式向公安、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咨询合法合

规的处置方式,经过多方调研,了解到上海市目前暂无磷化氢剧毒气体钢瓶处置能力。安全办团队将情况汇报给

杨浦公安分局负责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包敦敏警官,希望将该瓶气体作退库处置,再由林德苏州公司进行废弃

处置。了解到上海市无法办理退库剧毒品道路运输证。处置工作遭遇了重大挑战。

磷化氢气体钢瓶是剧毒易燃品,属于重点危险源。物理学系张远波课题组在使用该气体前安装了一整套造价

不菲的技防系统。当前,上海无处置能力且无法开具道路运输证,学校内部场所无法暂时保管。面对这一情况,

资产处、物理学系与后续入驻单位材料科学系都非常着急。杨浦公安分局与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在了解到复旦

大学的特殊情况后非常重视,及时与上海生态环境部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沟通,并向公安部请示后,给出了处置

工作建议:请复旦大学以气体钢瓶接受地苏州为突破口,向苏州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运输手续。杨浦公

安分局主动联系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处置工作牵线搭桥,并开具了同意处置证明材料,为后续处置工作

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处置流程,安全办通过校内科教中心向林德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由林德苏州公司向苏州公安部门提交申

请材料。3月底,安全办得到校内科教中心的信息反馈,苏州公安部门不同意接收该瓶磷化氢气体钢瓶的废弃处置

申请,建议联系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而生态环境部门则因磷化氢是剧毒易燃气体,同样不予受理。3月31日,

宏翔处长亲自带队前往物理学系张远波课题组进行现场调研,并给安全办下达了工作指示,要求群策群力,多

联系,多想办法,安全高效地完成处置工作。接到处长指示后,安全办团队向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生态环

境局进行废弃处置政策咨询,发现该气体钢瓶不能按照固体废弃物跨境运输方式处置。万般无奈之下,安全办团

主动联系苏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沟通说明相关情况,经过多次咨询,对方同意我校将处置方式由“废弃

处置”改为“退库处置”,并在后续开具了同意退库处置材料,处置工作在49日得以再次启动。当天,资产处

提议与科教中心、林德上海、林德苏州以及运输承运商等5家单位共同组“复旦大学林德沟通群”,大大提高了

处置工作推进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经过第二轮材料补交,苏州市公安部门为该项处置工作开具了道路运输证。

2021年4月30日中午12:00,林德公司依申请前往我校江湾校区转运磷化氢剧毒气体钢瓶,在安保队员的护送下。

当天下午16:28分平安驶离江湾校区,并于当天晚上20:30左右到达林德苏州公司,本次专项处置工作圆满结束!

此项行动历时4个多月,为我校成功消除了一个重大危险源,为先进材料楼搬迁腾挪工作顺利开展扫除了

重大障碍,体现了公安部门、资产处全体同志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