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指什么?

答:开放共享是指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在满足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情况下,还利用仪器设备为校内其他单位、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及个人等提供服务,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活动等行为。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除外。

  

问:单台件价值多少的仪器设备需纳入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管理?

答:根据学校规定,除涉密、功能、技术要求及研究目的特殊的仪器设备外,单台套价值3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均应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进行开放共享。学校鼓励3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实行共享。

       科技部要求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应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共享管理,上海市科委要求3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纳入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共享管理。

  

问:哪些设备在开放共享工作中可以不纳入科研仪器范畴?

答:(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包含超算系统、高性能计算、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等。

       (2)软件及模拟系统,包含数据分析软件或仿真系统等。

       (3)教学医疗设备,包含所有在功能中单独标注为教学使用的设备,以及公共卫生系统的医疗专用设备。如:信息安全教学系统、VR 实景教学资源处理系统、LNG 船舶运动数学模型、机械教学演示系统、载人潜水器操作训练与故障模拟仿真平台、血管造影X 射线系统、人形牙科机器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口腔激光综合治疗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

       (4)辅助设备,主要是指科研活动涉及的各类辅助性设备。辅助设备根据其功能具体分为3 类。一是模式生物培养设备,主要实现模式生物培养,包括细菌、细胞、斑马鱼、植物培养设备、各种发酵罐等,如孔微型生物反应器、步入式植物培养箱、玻璃钢养殖水槽、大鼠隔离饲养系统、发酵罐、实验用斑马鱼养殖系统、摇床、自动细胞培养管理装置、鱼类养殖系统、兔负压饲养柜等。二是特殊条件保障设备,主要为科研活动提供所需要的特殊条件,包括低温、强磁场、高真空、磁屏蔽、高压等。三是常规条件保障设备,主要为科研活动提供常规保障,包括样品存储、气体系统、各类工作台、水泵、变压器、机械臂等。

       (5)不直接应用于科研的设备。如:LED 电子屏、文检仪、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同声传译实验室设备、巡检机器人等。

  

问:高校的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为什么要开放共享?

答:近年来,国家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提高社会创新能力的高度,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让它们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提升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因此,为落实国家政策,为更充分地发挥科研设施和仪器的使用效率,高校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必须开放共享,只有有效、广泛的开放共享,才能有力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的战略作用的实现。

  

问:哪些科研仪器可以不纳入科技部的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答:(1)老旧仪器已经超过最低报废年限(参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 号—固定资产》财会[2017]4 号),或者虽未超过年限但其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已经不能满足科研需求的大型科研仪器;

      (2)在线监测仪器大量存在于气象、地震、水利、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中,常年执行固定、连续监测任务的大气成分监测仪、雨滴谱仪等科研仪器;

      (3)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在大型科研仪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增添或组装的辅助配套且无法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如功率放大器、CCD 相机、YAG 激光器、仪器进样器、参量放大飞秒激光系统、超快X 射线探测装置、串列静电加速器、单分子探测器、电池模拟器、运动姿态传感器等;

      (4)处于调试状态的仪器:尚未完成验收或因搬迁等原因尚处于调试状态的仪器;

      (5)有特殊管理规定不适宜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仪器。

  

问:科技部组织的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对象和内容包括哪些?

答:考核对象为拥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 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考核内容为法人单位上一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总体情况。具体包括: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新购的统筹管理情况、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设备仪器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其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以及管理单位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管理单位应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仪器运行和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支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内容。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管理单位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本单位以外的个体、机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也涉及共享服务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果等。

  

问:共享考核结果如何利用,考核不合格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目前,学校以接受科技部共享考核为主,后续将在校内自主开展共享评价考核。

     在科技部组织的共享考核中,被评为良好以上等级的高校,科技部将采取后补助的发式拨付经费,用于高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运行期间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实验技术队伍的人员费、仪器维修保养费用、仪器使用材料费、房屋场地水电租赁费和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于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使用效率低、开放效果差、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公开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采取核减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约束。

      对于通用性强但开放共享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按规定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也可以在单位内部调配。

  

问:在开放共享中,各二级单位应落实什么职责?

答:(1)集约化管理本单位科研仪器,根据需要建设院级实体平台或网络平台,并将科研仪器纳入校级平台实现多渠道对外共享。

      (2)制定本单位开放共享实施细则,制定仪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仪器设施,做好仪器日常管理与维护保养。

      (3)提供共享服务时,应与用户约定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

      (4)建立完善的共享使用记录和服务档案,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指定专人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共享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将科研仪器按上海市或有关部门规定加盟上海市公共研发平台以及地区间的协作共享平台。

  

问:仪器设备如何申请开放共享?

答: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于“复旦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 (https://yqgl.fudan.edu.cn)进行集成管理,平台已与“资产管理系统”、“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定期推送大型仪器基本信息,为校内外提供仪器信息查询、在线预约、送样及数据统计等服务。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登录“复旦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注册激活身份后,完成所管理的大型仪器信息的核对和补充,随后设置对外开放共享时间段及其他信息,该设备即处于开放共享状态。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大型仪器,学校将逐步安装软、硬件终端,自动记录使用机时等信息。

  

问:如何申请使用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

答:登录“复旦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进入“仪器设施”栏,在页面搜索框中输入仪器名称,即可找到所需要使用的设备,点击“查看详情”后可看到此设备的详细信息,直接点击“预约或“送样”按钮后按步骤预约使用。如为首次预约此设备,需先联系仪器管理员设置人员信息。

  

问: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主要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答:主要包括:样品测试、分析检测、技术咨询、认证服务等。

  

问: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应提供哪些信息?

答:纳入共享管理平台的仪器信息填写应规范、正确、清晰,主要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主要规格和技术参数、主要功能及特色、主要附件及配置、收费标准和开放机时安排等。

  

问:开放共享仪器服务如何收费?

答: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仪器设备,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运行、服务费用。各单位依据科研仪器运行所发生的耗材、维修、折旧、水电、房屋使用、人员服务等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可根据校内、校外服务对象制定不同收费标准,履行本单位决策程序后,报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公示、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登记后公布执行。